(2019年2月15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同意设立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检察院的批复》,2019年2月15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同意设立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检察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作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履行基层人民检察院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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