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5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设立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的批复》,2019年2月15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同意设立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作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履行基层人民法院职权。
版权所有: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联系电话: 0371-89890653(工作日白天);0371-89890600(夜间、节假日)
建议IE6.0以上 1024*768浏览 豫ICP备12024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