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陈殿福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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