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8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马斐颖辞去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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