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7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新钢、李晓佩、翟晓琳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朱专兴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惠云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敏、王同义、卢洹、郑兰、余树青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版权所有: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联系电话:0371-89890653(工作日白天);0371-89890600(夜间、节假日)
建议IE6.0以上 1024*768浏览 豫ICP备12024758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34号